開有限公司條件:資格要求與所需文件一覽
開有限公司的門檻不在於資本或入息,而在於「人」與「文件」:至少一名年滿18歲的創辦成員、至少一名自然人董事、一名符合居港或註冊要求的公司秘書,以及一個香港境內的註冊辦事處地址。本文按公司註冊處現行要求,列出資格條件、需遞交的文件與最常見的被拒原因,並說明條件不足時的替代做法。

資格判斷速覽
先看結論:只要同時符合以下五項,即可向公司註冊處申請成立本地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 成員:最少一名創辦成員,可以是個人或法人團體;一人同時出任唯一股東與唯一董事亦獲接納。
- 董事:最少一名董事,且其中最少一名必須是自然人。《公司條例》沒有規定董事必須是香港居民。
- 公司秘書:必須有一名;如屬個人,須通常居於香港;如屬法人團體,須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或主要辦事處。唯一董事不得兼任。
- 註冊辦事處:須設在香港境內,並在法團成立表格內填報,不可只填郵政信箱。
- 文件與費用:備妥法團成立表格、組織章程細則文本與致商業登記署通知書,連同訂明費用一併交付。
非香港居民同樣可在香港成立本地有限公司,惟若不熟悉手續,公司註冊處建議先諮詢律師行、會計師行或秘書公司等專業意見。若上述任何一項欠缺,處理方式見下文「不符合資格可以怎樣做」。
資格條件一覽
| 條件項 | 具體要求 | 備註 |
|---|---|---|
| 公司類別 | 最常見為股份有限公司;非牟利機構多採用擔保有限公司 | 兩者使用不同法團成立表格 |
| 公司名稱 | 可只用中文、只用英文,或中英文並用;不得中英字母混合;中文須用繁體字 | 須與章程細則內的名稱完全一致 |
| 創辦成員 | 股份有限公司最少一名,個人或法人團體皆可 | 須由一名名列表格的創辦成員簽署 |
| 董事 | 私人公司最少一名董事,並最少一名屬自然人 | 創辦成員兼董事須在表格內簽署同意書 |
| 公司秘書 | 必須委任一名;個人須通常居於香港,法人團體須在香港有辦事處 | 唯一董事不得兼任公司秘書 |
| 註冊辦事處地址 | 須位於香港境內,並在法團成立表格內填報 | 建議採用結構化地址格式填報 |
| 股本 | 《公司條例》未規定最低實繳股本,亦未規定發行股份數目 | 章程細則須述明股本及最初股份持有情況 |
| 費用 | 電子遞交、有股本的本地公司為1,545港元 | 印本遞交為1,720港元,以機構公布為準 |
表格可左右捲動
上述條件中最容易被低估的是公司秘書一項。公司註冊處的說明是:一間私人公司必須有一名公司秘書及最少一名屬自然人的董事,秘書職位不得同時由公司的唯一董事兼任;只有一名董事的私人公司,亦不得委任以該董事為唯一董事的法人團體作為秘書。換言之,一人公司的股東兼董事要另找一位通常居於香港的個人,或一家在香港設有辦事處的法人團體出任。
公司名稱的限制屬於資格而非偏好:名稱如與處長備存的《公司名稱索引》內的名稱相同,不會獲准註冊;名稱如包含《公司(公司名稱所用字詞)令》(第622A章)所列明字詞,例如「信託」、「商會」,須先獲處長批准。處長在成立前亦不會審核名稱是否與現有公司「太過相似」,這類爭議可能在成立後才出現。
至於股本,《公司條例》既沒有規定最低實繳股本,也沒有規定建議發行的股份數目,有股本的公司的章程細則可述明可發行股份數目上限。因此資本不足不是障礙,反而是章程細則與表格資料是否一致,才是審批關鍵。
所需文件清單
申請成立本地有限公司,須向公司註冊處交付下列三類文件,另附訂明費用。文件可透過該處「電子服務網站」以電子形式遞交,亦可親身或郵寄至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14樓。以下清單可逐項核對。
| 文件 | 要求(正本/副本/有效期) | 備註 |
|---|---|---|
| □ 法團成立表格 NNC1 | 股份有限公司適用;須填報全部資料並由一名創辦成員簽署 | 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公司使用 NNC1G |
| □ 附頁 PI-NNC1 | 填報首任董事及公司秘書詳情 | 不得留空,否則視為不合要求 |
| □ 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文本 | 遞交文本無須創辦成員簽名,亦無須封面頁 | 公司須自行保存經簽署的正本 |
| □ 致商業登記署通知書 IRBR1 | 須表明是否選擇為期3年的商業登記證 | 連同商業登記費及徵費一併遞交 |
| □ 出任董事職位同意書 | 在 NNC1 內簽署,或另交表格 NNC3 | NNC3 須於成立日期後15日內交付 |
| □ 訂明費用 | 電子遞交1,545港元;印本遞交1,720港元 | 未獲批准可退回部分費用,文件存放費不退回 |
表格可左右捲動
組織章程細則並非指明表格,可自行擬訂,亦可採納《公司(章程細則範本)公告》(第622H章)附表2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範本。公司章程細則必須載有必備條文,包括公司名稱、成員法律責任屬有限、以及股本及最初的股份持有情況。公司註冊處另在「電子服務網站」提供四款章程細則樣本,電子及印本遞交均可採用。
填表有兩點須留意:一是所有不適用項目都要填上「無」或「不適用」,未填妥的表格會被視為不合要求並拒絕註冊;二是表格、章程細則與公司名稱三者所載資料必須一致。
遞交後一般可同時獲發「公司註冊證明書」及「商業登記證」。按公司註冊處資料,電子遞交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可於1小時內獲發電子證書,印本遞交者一般於4個工作日內發出。自2023年12月27日起,商業登記號碼已取代公司編號,該日或之後成立的公司,證書上的「編號」即為8位數商業登記號碼。
不符合資格可以怎樣做
條件不足並不等於要放棄開公司,可按欠缺的項目選擇以下三條路。
一、改為申請門檻較低的同類項目。若只是希望以商業形式經營、並不急於取得獨立法人地位,可考慮獨資或合夥的無限公司,其登記由商業登記署處理,不涉及法團成立表格、章程細則與公司秘書等要求。代價是東主須承擔無限責任,一旦業務出現債務,個人財產亦受影響,較適合規模細、風險低的經營模式。
二、補足條件後再申請。欠缺公司秘書最常見:委任一名通常居於香港的個人,或以一家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的秘書公司出任,即可補上;欠缺香港地址則可租用商務中心地址,但必須是香港境內可接收政府信件的實際地址。欠缺自然人董事時,可先委任一名個人董事,公司成立後再按《公司條例》程序變更。補齊資料後重新遞交,電子個案一般可於1小時內得知結果。
三、循另一個機構或渠道辦。若擬經營的行業本身須領牌照,例如飲食、教育或金融相關業務,可先向對應的發牌機構了解資格,再決定公司架構;公司註冊處亦建議有疑問者就應否領牌尋求獨立法律意見。非香港居民如不熟悉手續,可委託律師行、會計師行或秘書公司代辦,惟須留意提供信託或公司服務的代辦者本身可能須領有牌照。
另須注意,公司名稱不獲准註冊時,已繳交的文件存放費不會退回。遞交前先在公司註冊處「電子服務網站」以全名查冊模式免費查閱擬用名稱,可避免白付費用。
申請最常見的被拒原因
表格資料留空或填寫不完整。公司註冊處明確指出,申請人必須在法團成立表格內提供首任董事、公司秘書及註冊辦事處地址的詳情,未填妥的表格會被視為不合要求並拒絕申請。
表格與章程細則資料不一致。公司名稱在兩份文件中只要有一字之差,或股本與最初股份持有情況申報不同,都構成不一致。由於章程細則沒有指定格式,自行擬訂時尤易出現名稱或責任條文與表格不符。
公司秘書安排不合規定。唯一董事兼任秘書,或只有一名董事的私人公司委任以該董事為唯一董事的法人團體出任秘書,均不符合《公司條例》要求,這類錯誤通常在審批時才被發現,須重新遞交。
公司名稱不獲准註冊。與《公司名稱索引》內名稱相同的名稱不會獲准註冊;含須事先批准字詞而未取得處長批准的名稱,同樣被拒絕。處長只能在處理申請後才確定名稱可否註冊。
漏交 IRBR1 或商業登記費。申請成立本地公司會被視為同時申請商業登記,IRBR1 與商業登記費及徵費必須連同成立文件一併交付,缺一即令整份申請被拒。
常見問題
開有限公司使唔使香港身份證?
不需要。公司註冊處表明非香港居民也可在香港成立本地有限公司,董事亦無居港或國籍要求。不過公司必須有一名符合資格的公司秘書,以及一個香港境內的註冊辦事處地址。
一個人可否同時做股東、董事兼公司秘書?
可以出任唯一股東與唯一董事,但不能兼任公司秘書。只有一名董事的私人公司,該董事不得出任公司秘書,亦不得委任以該董事為唯一董事的法人團體為秘書。
有限公司最低資本是多少?
《公司條例》沒有規定最低實繳股本,也沒有規定必須發行的股份數目。公司章程細則須述明股本及最初的股份持有情況,申報數字與表格一致即可。
唔合資格開有限公司,可否先以個人名義做生意?
可考慮以獨資或合夥形式辦理商業登記,門檻較低且不涉及公司秘書與章程細則,但東主須負無限責任。若業務須領牌照,應先向相關發牌機構確認自身是否符合發牌條件,再決定經營形式。
資料來源與更新日期
本文資料查閱日期為2026年10月28日,主要來源為公司註冊處(www.cr.gov.hk)「註冊成立本地有限公司」常見問題頁,以及該處《成立本地有限公司》小冊子(PAM 4C)。費用、表格版本與商業登記安排不時更新,一切以公司註冊處及稅務局商業登記署最新公布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