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公司申請方法:獨資與合夥的資格要求、所需文件與收費一覽
香港法例上並沒有一種叫「無限公司」的註冊實體,這個講法是坊間對東主或合夥人對業務債務負無限責任的經營形式的統稱,主要包括獨資經營與合夥兩種。它們不需要到公司註冊處「註冊成立」,但業務一開始營運,便須按《商業登記條例》向稅務局商業登記署申請商業登記證。以下把申請方法、資格、文件、收費與時限逐項講清楚。
本文目錄

「無限公司」其實係咩?
第一步:分清你要開哪一種
| 形式 | 人數 | 責任 | 登記機關 |
|---|---|---|---|
| 獨資經營 | 1 名東主 | 東主對業務債務負無限責任 | 稅務局商業登記署 |
| 合夥 | 2 名或以上合夥人 | 除有限責任合夥等特別安排外,各合夥人負無限責任 | 稅務局商業登記署 |
| 有限公司 | 股東按持股 | 以認購股份為限 | 公司註冊處 + 稅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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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打算一人接單、開小店、做 freelance 或網店,獨資是最常見的起步方式;若兩人合資,則按合夥辦理。兩者的申請方法大同小異,差別在表格與所需身份證明文件的數量。
第二步:確認業務是否須辦理商業登記
商業登記針對的是以圖利為目的、已經開始經營的業務。稅務局明確指出,未開始經營的業務不獲辦理商業登記,所以「未開門做生意」之前遞表並不適用。常見須登記的例子包括:
- 零售店舖、飲食外賣、網店
- 自由工作者的接單服務(設計、補習、攝影、維修等)
- 以個人名義出租物業收租
- 提供專業或顧問服務
相反,受僱於他人的僱員、純粹持有股票或基金收息,一般不構成「業務」。
第三步:核對申請資格
東主/合夥人的身份
- 獨資經營只有一名東主;合夥須有兩名或以上合夥人,並以合夥名義共同經營。
- 東主或合夥人可以是香港居民,亦可以是非香港居民。香港居民一般提交香港身份證副本;非香港居民則提交由其所屬政府機構發出的護照或居民身份證副本。
- 非居於香港的東主或合夥人,須按規定委任一名居於香港的代理人,並在表格上填報代理人的姓名及地址。
業務名稱
- 無限公司不需經公司註冊處核名,但業務名稱不得與已登記業務相同或過於相似。
- 名稱不得令人誤解與政府部門或法定機構有關,亦不宜使用受管制字眼。
地址
- 須填報營業地址(實際經營地點)及通訊地址,兩者可以是同一地址。
- 地址須能接收稅務局信件;住宅地址能否作商業用途,受大廈公契、租約及地契條款限制,宜先向業主或管理處確認。
第四步:備齊文件與表格
| 業務形式 | 表格 | 身份證明文件 | 其他資料 |
|---|---|---|---|
| 獨資經營 | 表格 1(a) | 東主的香港身份證副本;非香港居民提交護照或居民身份證副本 | 業務名稱、營業地址、開業日期、業務性質 |
| 合夥 | 表格 1(c) | 所有合夥人的香港身份證副本;非香港居民提交護照或居民身份證副本 | 合夥人名單、代理人身分(如適用)、營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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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可於稅務局網站下載,或於商業登記署索取。填表時要準備好電子檔或影印本身份證明文件,網上遞交需先開立「税務易」帳戶。
第五步:選擇遞交方式
- 網上申請:經 GovHK「税務易」提交電子表格,上載身份證明文件,最快可即時取得電子商業登記證。
- 郵寄:把填妥表格連同文件副本寄交商業登記署,並附上劃線支票繳費。
- 親身辦理:到稅務大樓的商業登記署柜台遞交,可即場領取證書(視乎人流及文件是否齊全)。
無論哪種方式,遞交後如資料有缺漏,商業登記署會要求補交,補交期間登記與開業時間會一併順延,所以文件齊全最省時。
法定時限:開業後一個月內
獨資或合夥業務須在開始經營後一個月內辦理商業登記;如有分支機構,亦須另行登記。逾期遞交會產生附加費,並有機會被檢控。若開業前已簽租約、裝修或招聘,最好在正式開業前把登記手續排好。
要留意,費用按業務的「開始經營日期」計算,而不是按遞表日期;即使證書稍後才獲批,收費年度仍由開業日起計。
收費:商業登記證幾錢?
商業登記證分一年有效期與三年有效期兩種,費用由商業登記費與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徵費兩部分組成。按稅務局公布的收費表,2026 年 4 月 1 日起生效的收費為:
| 證書年期 | 商業登記費 | 徵費 | 合計 |
|---|---|---|---|
| 一年期 | HK$2,200 | HK$150 | HK$2,350 |
| 三年期 | HK$5,720 | HK$450 | HK$6,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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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徵費寬免安排已於 2026 年 3 月 31 日屆滿,因此 2026 年 4 月 1 日或之後開業的業務須如數繳付。收費不時調整,實際金額以稅務局商業登記費及徵費收費表及繳費通知為準。
若委託開業代辦或秘書公司處理商業登記、註冊地址、公司圖章等,市場上一般按服務範圍另行收費,價錢視乎服務組合而定;這部分屬商業服務收費,並非政府收費,宜先索取報價單比較。
無限公司與有限公司的取捨
| 比較項目 | 無限公司(獨資/合夥) | 有限公司 |
|---|---|---|
| 成立手續 | 只需商業登記,手續較簡單 | 公司註冊處成立 + 商業登記 |
| 責任 | 東主/合夥人負無限責任 | 股東以認購股份為限 |
| 名稱審批 | 一般不需核名 | 須查核名稱是否可用 |
| 年報與審計 | 無公司法定的年報及強制審計要求(稅務申報另計) | 須提交周年申報表,帳目一般須經審計 |
| 稅務 | 利潤按東主/合夥人個人入息課稅處理 | 公司利得稅(兩級制稅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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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公司勝在手續簡便、成本較低,適合規模有限的一人業務;但無限責任意味着生意一旦出現債務、租務糾紛或工傷索償,債權人可向東主個人財產追討。若業務涉及較大合約風險、需要引入投資者,或客戶要求與法團簽約,便應考慮成立有限公司。
登記之後要做的事
- 展示證書:在營業地點顯眼處展示有效商業登記證(或稅務局發出的電子版本),供顧客及執法人員查閱。
- 保存紀錄:保留收支紀錄、單據及銀行往來紀錄,稅務局可要求查閱。
- 準時續期:登記費及徵費須於證書屆滿前繳付,逾期會有附加費。
- 資料變更要通知:更改營業地址、業務名稱、合夥人增減或東主變更,須在指定時限內通知商業登記署。
- 行業牌照:飲食、教育、美容、旅館等行業另須向相關部門申領牌照,商業登記並不代替行業牌照。
申請被要求補件或延誤的常見原因
- 業務尚未開始經營便遞交申請,或填報的開業日期與實際不符。
- 身份證明文件副本模糊或已過期,非香港居民未提交護照副本。
- 非居港東主未委任居港代理人,或代理人資料填寫不全。
- 業務名稱與已登記名稱過於相似。
- 營業地址無法接收郵件,導致通知書退回。
收到補交要求時宜盡快回覆,拖延往往令開業時間一併押後。
常見問題
無限公司需要到公司註冊處辦理嗎?
不需要。獨資與合夥不受《公司條例》的成立程序規管,只需向稅務局商業登記署辦理商業登記;有限公司才須在公司註冊處成立。
非香港居民可以在香港開無限公司嗎?
可以。非香港居民可出任東主或合夥人,但須提交護照或居民身份證副本,並委任一名居於香港的代理人處理商業登記事務。
合夥人之間要另訂協議嗎?
《合夥條例》對合夥人的權利義務有基本規定,但出資比例、利潤分配、退夥與拆夥安排,最好另訂書面合夥協議,以免日後爭議。
沒有實體舖位可以開無限公司嗎?
可以,網店或上門服務同樣須填報營業地址及通訊地址;若以住宅作經營地點,須先確認大廈公契及租約是否容許。
以上表格、資格與收費以稅務局商業登記署及相關條例的最新公布為準;個別行業另設牌照要求,開業前宜一併查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