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文件、程序,一次講清 · 香港申請資格與所需文件指南 資料以政府部門及發證機構公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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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券申請資格要求一覽|中小企要符合咩條件?遞交前必看

「科技券」(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me,簡稱 TVP)是創新科技署在《創新及科技基金》下推出的資助計劃,目的是支援本地企業和機構採用科技服務及方案,做好業務流程升級轉型。不少中小企老闆第一個問題都是:究竟要符合什麼資格才可以申請?本文把申請資格、資助模式、採購要求、所需文件與時間節點逐一拆解,讓你在動筆之前先搞清楚門檻在哪裡。

本文目錄
  1. 01 · 一、科技券的三大基本申請資格
  2. 02 · 二、資助模式:三比一配對,累計上限 60 萬元
  3. 03 · 三、撥款安排:首期最多 25%,須先存入配對資金
  4. 04 · 四、採購要求:報價數目按金額分級
  5. 05 · 五、所需文件清單
  6. 06 · 六、時間節點與逾期風險
  7. 07 ·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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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券申請資格要求一覽|中小企要符合咩條件?遞交前必看

要先說清楚一個重要前提:科技券已於 2024 年 12 月 31 日後停止接受新申請。創新科技署在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布這項安排,計劃秘書處(由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擔任)的官方頁面亦明確寫上「『科技券』已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後停止接受新申請,下列文件只供已於截止日期前遞交申請的申請人參考」。本文整理的資格要求,主要是給兩類人看:一是在截止日期前已遞交申請、正處於項目執行或結項階段的申請人;二是想了解這類政府資助計劃審批邏輯、為日後其他資助計劃做功課的企業。

一、科技券的三大基本申請資格

科技券的入場門檻其實不算複雜,歸納起來是三項基本條件,申請企業或機構須同時符合

資格條件具體要求
註冊身份按《商業登記條例》(第 310 章)在香港登記;或按《公司條例》(第 622 章)在香港註冊成立;或根據有關條例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機構
非上市、非政府資助機構不可為本港上市公司,亦不可為政府資助機構或任何政府資助機構的附屬公司
實質業務運作申請時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且該業務須與申請項目相關;空殼公司不符合這項要求

表格可左右捲動

換句話說,一間以有限公司或獨資形式在香港登記、並非上市公司、也沒有拿政府恆常資助,而且真的有在本地做生意、有實際營運紀錄的企業,通常都落在合資格範圍之內。反過來說,如果只是「掛個商業登記」而沒有實際運作,就會在「實質業務運作」這一關被卡住。

二、資助模式:三比一配對,累計上限 60 萬元

科技券採用3(政府):1(企業/機構)的配對資助方式。具體數字如下:

  • 資助比例:每個獲批項目的資助金額最高為核准項目總成本的 75%。
  • 累計上限:每家企業/機構的累計資助上限為 60 萬港元。
  • 配對要求:申請者須自行承擔餘下約 25% 的成本,這部分不是「政府先墊、後還款」,而是申請者真金白銀投入的配對資金。
  • 計劃成立年份:2016 年推出,行政機關為創新科技署。

舉個具體例子:一個總成本 40 萬港元的項目,若按 75% 資助比例計算,政府資助額為 30 萬元,企業自行承擔 10 萬元。企業需要把資金存入指定銀行帳戶,資助才會按進度發放。

這裡要特別留意一點:科技券不接受以實物出資充當項目成本,也不涵蓋現有設備的採購、維修保養、保用及保險,更不會資助項目獲批之前、或項目期以外所產生的支出。

三、撥款安排:首期最多 25%,須先存入配對資金

資助的發放節奏與申請日期有關,這一欄往往最容易被誤解:

申請接獲時間撥款方式
2019 年 12 月 1 日之前以發還款項方式發放,資助不多於項目實際成本的三分之二(以創新科技署署長核准款額為上限)
2019 年 12 月 1 日或之後簽訂資助協議後,可按申請者要求發放首期撥款,上限為獲批資助額的 25%

表格可左右捲動

關鍵在於配對原則:申請者要先按相同比例投入自己的資金,首期撥款才會按比例發放。計劃的官方說明舉了一個很清楚的例子:

  • 項目總成本 40 萬元,其中 30 萬元獲政府資助、10 萬元由申請者承擔;
  • 申請者若在指定銀行帳戶存入 2.5 萬元(即 10 萬元的 25%),政府會發放最高首期撥款 7.5 萬元(即 30 萬元的 25%);
  • 申請者若存入 3 萬元(多於 10 萬元的 25%),政府首期撥款仍然是 7.5 萬元,不會因此加碼;
  • 申請者若只存入 1 萬元(即 10 萬元的 10%),政府首期撥款則只有 3 萬元(即 30 萬元的 10%)。

換言之,想拿多一點首期撥款,就要按比例多存一點自己的配對資金。餘下的撥款,會在秘書處接納申請者提交的項目完成報告後發放。

四、採購要求:報價數目按金額分級

科技券對採購程序的要求相當嚴格,核心原則是「公開、公平及具競爭力」。申請者須自行(不可經代理人或承判商)取得書面報價,數目按單項採購總值分級:

單項採購總值最少書面報價數目
不超過 5 萬港元2 間供應商或服務提供者
超過 5 萬港元、不多於 30 萬港元3 間
超過 30 萬港元、不多於 136 萬港元5 間
超過 136 萬港元須遵從公開採購程序,以普羅大眾容易接觸的渠道公布招標訊息

表格可左右捲動

如果取不足上述最低報價數目,申請者必須提供充分理據;除非獲得秘書處同意,否則採購合約應批予符合報價要求而索價最低的供應商。秘書處亦有權剔除技術能力或往績存疑的供應商,並要求申請者重新進行採購程序。

另外幾條容易踩到的紅線:

  • 每名報價者/投標者提交報價或標書時,須已簽署誠信及不合謀報價/投標確認書
  • 申請者所委聘的顧問/服務提供者/供應商,其擁有人、股東、管理層不得為申請者的擁有人、股東、管理層或其親屬,以避開利益衝突;
  • 科技顧問/服務提供者/供應商不可為申請者提供貸款以開展科技券項目;
  • 項目採購須以非現金方式(例如信用卡、支票、銀行轉帳)付費;以現金付款的單筆交易總值不得超過 5,000 港元,超過此數須事先取得秘書處書面批准。

五、所需文件清單

項目完成後須在兩個月內經科技券專屬網站以電子方式提交以下文件:

  • 項目最終報告:指明項目已經完成,並載有項目開支摘要及項目成果;
  • 項目成果證明:例如顧問報告、交付收據、軟件系統的電腦截圖、設備/硬件的照片、培訓紀錄(照片及培訓教材等);
  • 付款發票及相應收據正本或副本,發票及收據上的付款人名稱必須與申請者名稱相同;
  • 經審計項目收支表:核准資助額超過 5 萬港元時,須由獨立審計師編製;
  • 最後收支表:核准資助額為 5 萬港元或以下時,由申請者自行擬備並聲明準確無誤。秘書處有權就最後收支表進行詳細核查。

還有一條常被忽略的資產規定:以科技券資助款項購買的新設備/硬件/軟件及其他資產,所有權及權益均屬申請者;除非事先取得秘書處書面批准,申請者須在項目完成或終止後保留這些資產最少一年,並應要求提供給秘書處或政府代表查核。

六、時間節點與逾期風險

把幾個關鍵日期並列,會看得更清楚:

  • 2016 年:科技券推出;
  • 2019 年 12 月 1 日:此日或之後接獲的申請,可要求預先發放部分獲批撥款(上限 25%),是撥款安排的分界線;
  • 2024 年 12 月 13 日:創新科技署公布科技券將於 2024 年 12 月 31 日後停止接受新申請;
  • 2024 年 12 月 31 日:新申請的截止日期;
  • 項目完成後兩個月內:須提交最終報告及證明文件,以安排發還核准資助款項。

逾期遞交文件,或未能在指定限期內就文件作出令秘書處滿意的補充澄清,可能導致暫緩發放、削減或停止發放項目資助。

常見問題

科技券現在仍可以申請嗎?

不可以。科技券已於 2024 年 12 月 31 日後停止接受新申請,2025 年 1 月發布的計劃指引及 2026 年的官方資料均維持這一狀態。現時官方頁面及相關文件,只供已在截止日期前遞交申請的申請人參考。

新成立的公司可否申請科技券?

計劃沒有為科技券設定營運年期要求,但必須符合「申請時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且業務與申請項目相關」這一條件,空殼公司不符合要求。

如果我只有商業登記、沒有有限公司,算不算合資格?

按《商業登記條例》(第 310 章)在香港登記的企業,同樣在合資格範圍之內。但同樣要符合非上市、非政府資助機構,以及在港有實質業務運作這幾項條件。

可否與關聯公司做採購?

不可以。申請者委聘的顧問/服務提供者/供應商,其擁有人、股東及管理層不得為申請者本身的擁有人、股東、管理層或其親屬。涉及實際或潛在利益衝突的人士,不應參與採購程序。

科技券計劃秘書處查詢電話:2789 7000;查詢電郵:tvp-enquiry@hkpc.org。

linda · 智選中心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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