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申請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先核對三件事:年齡是否已滿 70 歲、居港規定是否滿足、有否同時領取其他津貼。本文按社會福利署現行規定,一次列出申請資格、所需文件與常見被拒情況,方便備齊資料後遞交。

資格判斷速覽

高齡津貼屬社會福利署公共福利金計劃,為年滿 70 歲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現金津貼,申請人無須接受入息及資產審查。符合以下全部條件,即具申請資格:

  • 年滿 70 歲或以上;
  • 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 7 年;
  • 申請前連續居港最少 1 年(該年內離港不超過 90 天,仍視為符合);
  • 沒有同時領取公共福利金計劃下其他津貼(如長者生活津貼、傷殘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
  • 並非受合法羈留或在懲教院所服刑。

五項條件必須同時滿足。其中最容易忽略的是第三項居港規定與第四項「不得兼領」,遞交前應先自行核對。

資格條件一覽

由 2026 年 2 月 1 日起,高齡津貼每月金額為 1,675 港元,金額會按年調整,以社會福利署公布為準(資料來源:1823 政府服務《高齡津貼的申請資格及津貼金額》,2026 年 8 月 3 日修訂:https://www.1823.gov.hk/tc/faq/what-are-the-eligibility-criteria-of-old-age-allowance-what-is-the-amount-of-assistance-payable)。各項條件的具體要求如下:

條件項具體要求備註
年齡年滿 70 歲或以上以身份證明文件的出生日期為準;可在生日前一個月內開始遞交申請
香港居民資格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 7 年旅客、輸入勞工等非以定居原因留港的人士不符合資格
居港年期申請前連續居港最少 1 年該年內離港不超過 90 天仍算符合;因有薪工作或就醫離港,提供證明可獲酌情豁免
領款期間居港繼續在香港居留離港超出寬限日數可能影響發放
不得兼領不可同時領取長者生活津貼、傷殘津貼或綜援各項公共福利金津貼只能領取其一
身份類別不屬人才計劃受養人等指定類別各類人才及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人士及其受養人、學生簽證或工作假期簽證持有人不符合資格

「無須經濟狀況調查」是高齡津貼與長者生活津貼最大的分別:高齡津貼不看入息與資產,金額為每月 1,675 港元;長者生活津貼則為 65 歲或以上、有經濟需要而通過入息及資產限額審查的長者而設,現時每月金額為 4,345 港元(以社會福利署公布為準)。兩者不可同時領取,申請前宜先比較哪一項適合自己。

所需文件清單

申請人可親身或由親友代辦,前往住址所屬的社會保障辦事處遞交,亦可以郵遞、傳真、電郵或網上表格方式提出。遞交時須備妥以下文件:

文件要求備註
□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表正本可在社會福利署網頁下載,或向社會保障辦事處索取
□ 身份、年齡及居港證明文件副本如香港身份證、出生證明書等
□ 銀行帳戶證明副本銀行存摺第一頁或月結單,須清楚顯示申請人姓名及戶口號碼,供每月自動轉帳

申請獲批後,津貼會按月直接存入申請人指定的香港銀行帳戶。社署網頁設有「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資格驗算」工具,遞交前可先自行核對是否符合資格。

不符合資格可以怎樣做

未符合條件並不代表永遠無法領取,可按情況採取以下做法:

  • 未滿 70 歲:高齡津貼須年滿 70 歲方可領取。65 歲或以上、有經濟需要的長者,可改為申請設有入息及資產審查的長者生活津貼;如仍不符合,可待日後符合資格時再遞交申請。
  • 居港年期未達標:如尚未連續居港滿 1 年,可待年期符合後再申請。若離港是因為有薪工作或就醫,應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社署提出豁免計算。
  • 正領取其他津貼:先比較高齡津貼與現領津貼的金額及審查要求,決定轉換與否;兩項津貼不能兼領,轉換前應向社署申報,避免多領而須退回款項。

申請最常見的被拒原因

  • 居港規定不符:申請前一年離港超過 90 天,又未能提供有薪工作或就醫的證明文件,是最常見的拒絕原因。應先計算離港日數,再決定遞交時間。
  • 兼領其他津貼未有申報:正領取長者生活津貼、傷殘津貼或綜援而仍提出申請,會被視為不符資格;如已獲發款項,或須退回多領部分。
  • 身份類別不符:屬人才及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人士、學生簽證或工作假期簽證持有人等指定類別,一律不具申請資格,遞交前毋須白費時間。
  • 證明文件不齊:銀行帳戶證明未能清楚顯示姓名及戶口號碼、身份證明文件欠妥,均會令審批延誤甚至被退回,遞交前應逐項核對。

常見問題

高齡津貼與長者生活津貼可否同時領取?

不可以。受惠人不可同時領取高齡津貼及長者生活津貼,亦不可同時領取傷殘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高齡津貼無須經濟狀況調查但金額較低;長者生活津貼設入息及資產限額、金額較高,申請前宜按自己的經濟狀況選定其一。

未滿 70 歲可以申請嗎?

不可以。高齡津貼的年齡門檻為 70 歲。65 歲或以上而有經濟需要的長者,可考慮申請設有入息及資產審查的長者生活津貼;兩者條件均未符合時,可待符合資格後再行申請。

移居內地或長期離港會否影響領取?

受惠人在領款期間須繼續在香港居留,計劃設有離港寬限,超逾寬限或影響津貼發放。計劃另設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讓移居廣東省或福建省的合資格長者繼續領取高齡津貼或長者生活津貼,其申請資格及文件要求略有不同,詳情可向社會福利署查詢。

有工作收入或領取強積金,會否影響申請資格?

不會。高齡津貼不設入息及資產審查,工作收入、強積金及其他儲蓄均不會影響申請資格。惟受惠人不得同時領取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其他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資料來源與更新日期

本文資料以政府及社會福利署官方公布為準,查閱日期為 2026 年 9 月 2 日:

  • 1823《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的申請資格是甚麼?可領取的津貼金額為多少?》(2026 年 8 月 3 日修訂):https://www.1823.gov.hk/tc/faq/what-are-the-eligibility-criteria-of-old-age-allowance-what-is-the-amount-of-assistance-payable
  • 1823《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的申請手續及津貼發放安排》(2026 年 1 月 22 日修訂):https://www.1823.gov.hk/tc/faq/what-are-the-application-procedures-and-the-payment-arrangement-for-old-age-allowance-old-age-living-allowance
  • 社會福利署《公共福利金計劃》:https://www.swd.gov.hk/tc/pubsvc/socsecu/ssallowance/

津貼金額及資格要求會按年調整,申請前請以社會福利署最新公布為準。本文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建議。如有健康疑慮,請諮詢註冊醫生或醫護人員。